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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: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、规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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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: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、规章

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: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、规章

6月21日,湖南省(húnánshěng)立法研究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召开。会议(huìyì)透露,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成立十年来,共(gòng)完成近50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任务。 此次会议为湖南省立法(lìfǎ)研究会的换届大会,通过了章程(zhāngchéng)(修订草案),并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及秘书长。 湖南省立法(lìfǎ)研究会成立于2015年2月,积极参与服务地方立法实践。2015年以来,先后举办(jǔbàn)了(le)六次全省规模较大、人数(rénshù)较多的地方立法理论(lǐlùn)研讨会。如2015年围绕全面赋予设区(shèqū)市立法权这一背景就“如何贯彻落实立法法,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”展开探讨;2017年围绕地方组织法修改决定县级人大设立专门(zhuānmén)委员会这一背景就“立法权限、立法质量以及县级人大法制委如何开展工作”展开讨论等。 湖南省立法(fǎ)研究会还接受有关部门(bùmén)、下级人大和政府(zhèngfǔ)委托起草(qǐcǎo)法规规章草案(cǎoàn)。十年来,共完成《湖南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)办法(草案》、《湖南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反(fǎn)家庭暴力法)办法(草案)》、《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(草案)》、《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(草案)》和《长沙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(dìfāngxìng)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(草案)》等近50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任务。 此外,湖南省法学研究会还接受委托开展立法(lìfǎ)后评估,如对《长沙市(chángshāshì)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(bǎohù)条例》、《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三部地方性法规分别进行了立法后评估。 此次大会通过选举宣布(xuānbù),会长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(réndàchángwěihuì)原副主任谢勇,常务副会长为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原主任委员梁肇洪。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(xǔānbiāo)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出席并(bìng)讲话。 (本文(běnwén)来自澎湃新闻,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“澎湃新闻”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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